郑君律师亲办案例
兄弟因承包地发生纠纷致轻伤二级判缓刑案例
来源:郑君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15
浏览量:386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郑君律师分享刑事案件成功经验:

【案情简介】
吴某某因为分配父辈承包地,与其兄长家发生纠纷,因为泄个人私愤,将兄长外孙打伤,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辩护意见】
辩护人认为,邻里之间因田边地角发生纠纷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应当以化解矛盾作为解决问题的目的,专一刑事制裁只会让矛盾更加汽化。
本案发生后,双方家庭并没有再因此而进一步发生矛盾和冲突,本案的可能进一步不利后果已然不会再出现,从重处罚吴某某已无现实必要性。
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2010年2月8日)第22条规定“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劳动纠纷、管理失当等原因引发、犯罪动机不属于恶劣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者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对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对因亲友、邻里及同学同事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要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精神,着重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角度正确处理”。
【裁决结果】
一审法院采信了辩护人辩护意见,对被告人吴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半年并宣告缓刑。

附《刑法》相关条文:
《刑法》中刑法分则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如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的;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等等。总之,从重处罚的情节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对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在法定刑的幅度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是因为法律所规定的这些应予从重处罚的情节反映了其犯罪行为相对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分子相对较深的主观恶性,需要以较重的刑罚予以惩罚和教育,也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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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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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0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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