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君律师亲办案例
司机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 保险公司赔钱
来源:郑君律师
发布时间:201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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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保险公司照样赔钱。2012年8月13日,姜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因观察不周,与在公路上的行人陈某相撞,导致陈某当场死亡,肇事后,姜某弃车逃逸。后姜某被公安机关捕获。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姜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后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姜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姜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判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执行。刑事审理过程中,死者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法院判决姜某赔偿死者亲属共计684657元。

本案中姜某驾驶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50万元,事故发生时在保险期间内。

姜某在赔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后向保险公司提起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以姜某系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条款,因此拒绝理赔。

姜某委托律师就商业险理赔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焦点为:姜某逃逸是否属于免赔事项,保险公司是否就免责条款进行了告知及说明义务。

经过庭审中律师对焦点问题的认真抗辩结合法律规定,提出保险合同签订时,投保单签名非姜某签名,且保险公司未就免赔条款进行明确的告知及说明义务,包括对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做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免责条款的真实含义及法律后果,无法证明保险公司履行了说明义务。

法院最终采纳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姜某交强险死亡伤残限额110000元,商业三者险500000元,共计610000元。较好的维护了姜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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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君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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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330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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